江南平台(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申报和发放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申报和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班: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5〕29号)文件要求,之前每年针对高校毕业生的一次性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范围从毕业年度内其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身患残疾、本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补贴政策。“家庭”指直系亲属或本人享受低保。为切实做好我校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申报和发放工作,结合我校毕业生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参照执行。
一、发放对象及标准:
(一)凡我校2017届毕业生,属于下列三种情形之一者皆可申请获得省财政给予的求职补贴。
1、本人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
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按申请对象类型的不同需提供以下材料,若出现类型重复时,优先以“享受过国家助学贷款”来申请;
(二)同一名毕业生仅可选择一类申请,不得重复。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2017年3月01日至3月31日前,毕业学生提出申请并向辅导员提交相关材料。
1、申请“城乡居民低保家庭求职补贴”所需材料: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本人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证明材料(必须由县级以上民政局盖章或颁发的低保证)复印件;(若低保证中“低保帮扶”栏中无毕业生名字,请提供户口本复印件以便证明为同一个家庭.)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装订成一式两份。
提交已经签订的三方协议,劳动合同一份
2、申请“残疾毕业生求职补贴”所需材料: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本人残疾人证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装订成一式两份。
提交已经签订的三方协议,劳动合同一份
3、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申请“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所需材料: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农村信用社或其他银行贷款合同有效部分复印件(有效部分为:合同江南平台(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内侧页面、贷款金额页面、双方签字盖章页面,进帐单、业务核算申请书回单);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学生不需要提供材料,统一由我校学生资助中心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装订成一式两份。
提交已经签订的三方协议,劳动合同一份
(二)毕业班辅导员统计汇总名单,并于2017年3月31日前向我院就业指导中心报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花名册》(见附件)的电子文档和辅导员审核签字的纸质文档以及毕业生的申报材料(均一式两份)。请将纸质文档交就业指导中心,电子文档。
(三)审核。2017年4月12日前,校评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学校公告栏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20日前报送西安市人社局复审。
(四)复审、校准和拨款。西安市人社局汇总后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对各高校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复审、校准,并由省财政厅按照审核认定的补贴人数和规定的标准向学校下达资金支出预算。
(五)资金发放。学校收到省财政厅划拨的专项资金后,立即按时、按要求向已通过审核的毕业生足额发放求职补贴。
附件: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模版)
3.3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
江南平台(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就业指导中心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