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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平台(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招生章程

江南平台(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招生章程

(国标代码:14041

第一章      

为保障学院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维护学院、考生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性质:独立学院(教发函〔200680号)

办学地点:西安市长安区大学城子午大道35

培养层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学制:四年

第二章       

第二条 江南平台(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三条 考生在高考成绩达到该地区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成绩优先和志愿优先相结合的原则择优录取和确定专业,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以英语、数学之和的成绩为序进行录取。

第四条 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五条 对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六条 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对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下一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在生源较差的情况下,学院有权调配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拟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其专业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相关科目成绩未达到要求的,可调整到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配,则按退档处理。

第八条 报考我院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不加试口语。其他非语言类专业不限制语种。

第九条 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条 我院按照不高于国家规定1%的比例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三章   收    费

第十一条学院遵循属地原则,收费按照江南平台(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2016年我院招收的所有专业学费15000/学年。

第四章   发    证

第十二条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环节,成绩合格颁发国家和社会承认的江南平台(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精神,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江南平台(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由江南平台(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址: 陕西西安长安区大学城子午大道南段35 

    址: http://www.teeyume.com

    编: 710109   

招生咨询电话: 02981899728

招生咨询信箱:gkzsb@xthtc.com

 

              江南平台(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五月

 

  编辑:王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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