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新工科研究和实践项目的通知
各工科学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33号),和《江南平台(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教育厅关于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7)37号)文件精神,我院决定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见附件1)选题。
(二)我院申报项目组别为地方高校组。
(三)我院申报限额2项。
(四)我院首先进行校内遴选,然后上报教育厅,再由教育厅评议后择优向教育部推荐。
(五)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见附件2)
(六)申报项目负责人请于2017年9月11日下午17:00前提交《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到院科研处,并提交电子版到diaphragmcoupling@163.com
附件:《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及《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
江南平台(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科 研 处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