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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届毕业设计(论文)补答辩(清考)的通 知

各系部: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依据实践教学环节有关要求,对各系2010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未通过和申请延期答辩的学生安排本学年最后一次补答辩,对因故申请延期参加清考的学生安排最后一次补清考机会。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配合做好学生就业实习工作,对因工作安排等原因确实无法到校参加现场答辩的经系批准,教务处备案,可以在统一补答辩时间前采用视频答辩等灵活形式进行。

申请视频等形式不参加现场答辩的,必须提前三天与指导教师联系并将本人正式的纸质论文交答辩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由各系确定公布。

二、补答辩教师由各系指定并报教学一科备案,原则上要求必须由教研室主任和骨干教师组成3-7人的答辩组开展答辩工作。

三.毕业论文补答辩成绩按及格、不及格两级评定。凡无故不参加本次补答辩的,均视为放弃补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本学年不在安排补答辩工作。

四、提交论文时间

参加补答辩的同学,请务必于711600前,将经指导教师重新给出初评成绩、评语并签字的毕业论文一式两份交到本系教学秘书处。

五、答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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