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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严格“四证审核”

本报讯(记者张彦刚)记者6月12日从西安市教育局获悉,该局近日就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发出补充通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按照区县管理,坚持“以流入地为主相对就近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的原则,实施“四证审核”制度,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派位。

西安市教育局明确,小学入学由随迁子女父母持“四证”到区县教育局或教育局指定单位登记,由区县教育局组织审核后统筹安排。初中入学由在西安市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持“四证”及小学毕业证书到所就读区县登记,由所就读区县审核后统筹安排。凡不符合西安市义务教育学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返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入学。

西安市教育局明确,对进城务工人员界定为:非西安市户籍在西安市居住务工的人员;西安市城十区(含沣东新城)以外户籍,即蓝田县、周至县、户县户籍到主城区务工的人员。城十区(含沣东新城)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所需“四证”具体是: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原籍户籍证明及父母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西安市居住证或本市居住的证明。其中,非西安市户籍务工人员提供由公安部门办理的西安市居住证及相关材料;西安市城十区(含沣东新城)以外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西安市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的劳动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务工证明及相关材料);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西安市教育局规定,随迁子女父母持“四证”及相关材料,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居住证(明)所在区县教育局;受理单位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每年集中办理一次,可以与本地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一起办理,也可以单独办理)。由区县教育局组织审核,对通过审核的随迁子女发放《随迁子女入学通知书》,实施派位。审核结束后发放《通知书》。申请人持《通知书》,按照规定时间到派位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西安市教育局明确,在办理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证明、证件和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可不予办理,并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办学校资源不足的部分区县,可由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由区县教育局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有学上。

  编辑:王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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